第一条 本联盟名称为开源GitOps产业联盟
英文:Open GitOps Industry Alliance (OGA)
第二条 本联盟由GitOps技术行业标杆用户、GitOps技术服务商及技术专家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联盟依照“自愿、平等、合作” 的原则发起成立,旨在推动开源、开放GitOps技术与理念在各行业中落地。
第四条 本联盟由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与云原生计算基金会(CNCF)共同发起,挂靠在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OSCAR)下面,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联盟使命:持续推动开源、开放GitOps技术的产业化发展,构建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
第六条 “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是指:《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开源GitOps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等文件。
第七条 “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是指:开源GitOps产业联盟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的内容包括使命、目标、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义务、领导者的产生和任期、经费管理和使用、保密要求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所有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遵守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该章程由理事会负责审议、拟定和修改。
第八条“开源GitOps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是指:希望加入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的公司及其他组织所必须签署的申请法律文件。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是开源GitOps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的组成部分,该申请表由理事会负责审议、拟定和修改。
第九条 本联盟主要业务范围:
国家GitOps相关标准的演进和优化。
,沉淀并推广垂直行业落地经验。
,开展相关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理事会。本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立轮值主席 1 名、成员若干,理事会成员由每个理事会成员单位委派1名代表加入。所有理事会成员均具有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若理事会成员单位委派人员需要变动调整,需要向理事会提供书面通知,并重新委派新的人选。
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由理事会轮值主席发起,由理事会成员行使表决权,每个理事会成员 1 票。理事会成员的投票分为赞成票、弃权票和反对票。对于一个表决决定,必须获得至少半数(含)赞成票,且赞成票为多数票。对于理事会成员缺席的情况,视为该理事会成员投弃权票。
第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设立轮值主席 1 名、成员若干,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会员单位推荐行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开源治理专家组成,由理事会任命。技术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第十三条 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及活动策划,秘书处设秘书长 1 名,副秘书长1名,干事若
干名。秘书处行使以下职权:
第十四条 工作组。理事会根据联盟业务发展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开展工作。工作组组长由理事会成员单位推荐,各工作组自行选举。工作组组长由理事会任命,对本工作组业务负责。工作组根据技术推广、媒体宣传、标准和政策,以及人才培养等专业领域进行划分。新增工作组须由理事会成员单位提议发起, 并经过理事会会议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 本联盟会员及分类。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其他组织及个人可以申请成为本联盟会员。会员共分为二类:理事会员、普通会员。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员。GitOps 相关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或应用单位,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企业和第三方组织机构,可申请加入。
第十七条 普通会员。GitOps 相关技术产业化落地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其他组织及个人,可申请加入。
第十八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第十九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第二十条 联盟结合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向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秘书处。
第二十二条 会员如有触犯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本章程者,或者有严重损害联盟及其他会员的利益,由秘书处劝其退会,或经理事会/技术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三条 会员资格终止。会员资格的终止情形如下:
决定,会员资格终止;
第二十四条 会议。会议包括以下会议类型:
第二十五条 经费来源:会员赞助及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 经费支出,由秘书处制定年度预算,并由联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审批支出。
第二十七条 会员对本联盟相关商标及域名的使用需经秘书处批准。
第二十八条 商标和域名永久属于本联盟所有,包括委员会轮值主席和会员在内的任何成员退出委员会均不影响本商标的正常使用。已退出的会员或顾问应放弃对此商标和域名的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 若本联盟终止,则所有会员单位都应放弃对此商标和域名的使用权。
第三十条 以下信息为本联盟的机密信息:
第三一条 保密要求。对于机密信息,本联盟所有会员都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联盟以外传播和扩散。全体会员应采取合理措施以保护本联盟机密信息,避免机密信息的披露和未经授权的使用。全体会员对保密信息采取的保密措施标准不得低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保密措施标准。
第三十二条 保密期限:至本联盟解散后两年。
第三十三条 本联盟知识产权归属的确定原则如下:
成员使用;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相关事宜,由联盟理事会协商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中各项条款与其它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约定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联盟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并作为会员申请表和专家聘任书附件, 会员加入本联盟时必须签署并遵守,且与本联盟其它组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联盟理事会经会议决定有权修改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修改后的开源
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在生效之日前 30 天通知全体会员。会员单位有权选择继续留在本联盟
内或书面通知秘书处退出本联盟。在生效日前未书面通知秘书处退出的,视为对修改后的开源
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的认可,新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对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