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联盟名称为开源GitOps产业联盟

英文:Open GitOps Industry Alliance OGA)

第二条 联盟由GitOps技术行业标杆用户、GitOps技术服务商及技术专家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联盟依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发起成立,旨在推动开源、开放GitOps技术与理念在各行业中落地。

第四条 联盟由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与云原生计算基金会(CNCF)共同发起,挂靠在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OSCAR)下面,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联盟使命:持续推动开源、开放GitOps技术的产业化发展,构建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

第二章 定

第六条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是指:《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开源GitOps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等文件。

第七条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是指:开源GitOps产业联盟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的内容包括使命、目标、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义务、领导者的产生和任期、经费管理和使用、保密要求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所有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遵守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该章程由理事会负责审议、拟定和修改。

第八条开源GitOps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是指:希望加入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的公司及其他组织所必须签署的申请法律文件。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章程是开源GitOps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的组成部分,该申请表由理事会负责审议、拟定和修改。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九条 联盟主要业务范围:

  1. 研究GitOps术在行业内的最佳实践成果,帮助中国企业成功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

国家GitOps相关标准的演进和优化。

  1. 在国家相关研究机构指导下,共同创建GitOps相关技术标准,促进相关技术的规范化实施

,沉淀并推广垂直行业落地经验。

  1. 组织GitOps技术相关的峰会,论坛,沙龙,影响力人物评选、创新大赛等生态社区交流活动,鼓励人人参与贡献,促进开源社区生态蓬勃发展。
  2. 扶植GitOps领域初创科技企业和青年优秀人才教育发展并弥补人才技能的数字鸿沟。
  3. 构建开源GitOps术在中国数字经济下的产、学、研、用的产业生态。
  4. 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国内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建立联系

,开展相关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

第十条 理事会。本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立轮值主席 1 名、成员若干,理事会成员由每个理事会成员单位委派1名代表加入。所有理事会成员均具有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若理事会成员单位委派人员需要变动调整,需要向理事会提供书面通知,并重新委派新的人选。

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负责对涉及和影响本联盟的重大事项做决定;
  2. 决定本联盟业务的运作方针和运作计划;
  3. 审批本联盟财务预算款项使用;
  4. 决定技术委员会和理事会员的增减成员;
  5. 审批会员加入与退出;
  6. 决定本联盟组织变更及终止;
  7. 修改联盟组织文件内容;
  8. 对联盟组织的立项、成果发布、组织架构变动、重大技术决策等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由理事会轮值主席发起,由理事会成员行使表决权,每个理事会成 1 票。理事会成员的投票分为赞成票、弃权票和反对票。对于一个表决决定,必须获得至少半数(含)赞成票,且赞成票为多数票。对于理事会成员缺席的情况,视为该理事会成员投权票。

第十二条 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设立轮值主席 1 名、成员若干,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会员单位推荐行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开源治理专家组成,由理事会任命。技术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 为联盟的发展及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2. 参与联盟重大项目的论证及评审等技术工作;
  3. 为理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4. 为联盟成员提供专家和咨询建议。

第十三条 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及活动策划,秘书处设秘书长 1 名,副秘书长1名,干事若

干名。秘书处行使以下职权:

  1.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技术专家委员会;
  3. 提名入会成员,交联盟理事会决定;
  4.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工作组。理事会根据联盟业务发展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开展工作。工作组组长由理事会成员单位推荐,各工作组自行选举。工作组组长由理事会任命,对本工作组业务负责。工作组根据技术推广、媒体宣传、标准和政策,以及人才培养等专业领域进行划分。新增工作组须由理事会成员单位提议发起, 并经过理事会会议审议批准。

第五章 员权利及义务

第十五条 联盟会员及分类。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其他组织及个人可以申请成为本联盟会员。会员共分为二类:理事会员、普通会员。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员。GitOps 相关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或应用单位,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企业和第三方组织机构,可申请加入。

第十七条 普通会员。GitOps 相关技术产业化落地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其他组织及个人,可申请加入。

第十八条 员享有如下权利:

  1. 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3. 优先参加标准制定相关工作;
  4. 优先或优惠获得联盟提供的行业动态研究报告、书刊资料以及咨询服务等;
  5. 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活动;
  6. 联盟规定的其他权利;
  7.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九条 员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联盟章程和行业道德规范,执行联盟决议;
  2. 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加和支持联盟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
  4. 时准确地提供联盟需要的信息和资料,积极参加研究、探讨GitOps相关方法论;
  5. 积极参与联盟GitOps技术和落地推广,及时向联盟反映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十条 联盟结合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向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 费参加联盟包括开源GitOps产业大会在内的全年活动;
  2. 获得联盟所有的信息和资料;
  3. 具有联盟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可以享受联盟各类活动/展会优惠政策;
  5. 推荐进入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CNCF”活动的演讲、对话嘉宾库;
  6. GitOps相关软件产品和服务的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员退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秘书处。

第二十二条 员如有触犯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本章程者,或者有严重损害联盟及其他会员的利益,由秘书处劝其退会,或经理事会/技术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三条 员资格终止。会员资格的终止情形如下:

  1. 动退出会员资格,需邮件通知秘书处;
  2. 违反联盟管理办法、联盟章程或联盟会议决定的,由理事会成员提议,经理事会会议表决

决定,会员资格终止;

  1. 员公司丧失法人主体资格的,会员资格自动失效;
  2. 员退出后,已经签署的保密和知识产权共享方面的协议将继续有效,直至本联盟终止解散;

第六章 联盟会议

第二十四条 议。会议包括以下会议类型:

  1. 全体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 1 次,为全体成员参加的大会,向全体成员单位通报各项目进展,发布各项目成果。全会同期举行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的理事会会议和工作组会议;
  2. 理事会会议。负责审议和讨论本组织战略、财务、人事、组织架构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审组织的立项申请和成果发布。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理事会轮值主席和技术委员会轮值主席召集。参会对象包括委员会轮值主席、全体会员、秘书长。各会员为讨论和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也可向轮值主席提交申请,由轮值主席以电话会议或面对面会议的形式召集临时委员会会议。
  3. 工作组会议。由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负责讨论和推进工作组中的各工作项目进展,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工作组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电话会议。
  4. 若干市场推广活动。由秘书处和各个工作组每年组织若干市场活动。
  5. 议议程安排及讨论文稿。会议议程由会议组织者根据会议需要讨论的内容制定,并至少提前于会议召开前1周时间,连同会议议程中需要讨论的文稿和提案,向参加会议范围内的成员发布。

第七章 经费来源与使用

第二十五条 经费来源:会员赞助及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 经费支出,由秘书处制定年度预算,并由联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审批支出。

第八章 标与域名管理

第二十七条 员对本联盟相关商标及域名的使用需经秘书处批准。

第二十八条 标和域名永久属于本联盟所有,包括委员会轮值主席和会员在内的任何成员退出员会均不影响本商标的正常使用。已退出的会员或顾问应放弃对此商标和域名的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 若本联盟终止,则所有会员单位都应放弃对此商标和域名的使用权。

第九章 保 密

第三十条 以下信息为本联盟的机密信息:

  1. 经联盟理事会联合协商,认为属于本联盟保密信息且标记保密标识的文件;
  2. 员单位认为属于各自保密信息且标记保密标识,并贡献给本联盟的文件。

第三一条 保密要求。对于机密信息,本联盟所有会员都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联盟以外传播扩散。全体会员应采取合理措施以保护本联盟机密信息,避免机密信息的披露和未经授权的使用。全体会员对保密信息采取的保密措施标准不得低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保密措施标准。

第三十二条 保密期限:至本联盟解散后两年。

第十章 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三条 联盟知识产权归属的确定原则如下:

  1. 员加入本联盟之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其全部权利仍归原权利人所有,但权利人同意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将与联盟制定的规范相关的必要知识产权许可给联盟成员,作为实施委员会规范的目的时使用;
  2. 员加入本联盟之后,为本联盟的目的,独自完成并拥有的知识产权,其全部权利归权利人所有,但权利人同意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将与联盟相关的知识产权许可给联盟

员使用;

  1. 员加入本联盟之后,为本联盟的目的,与其他会员共同完成并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其权利归作出实质性创新贡献的会员共同所有,但权利人同意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将与联盟相关的知识产权许可给联盟成员使用;
  2. 上述三款许可的截止期限为委员会终止日期,该期限不受成员或顾问退出委员会所限;退出成员未经委员会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成员的使用行为主张权利。
  3. 上述知识产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权属等。
  4. 上述知识产权许可的目的及范围需经联盟成员提出需求,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一章 附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相关事宜,由联盟理事会协商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中各项条款与其它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约定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联盟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并作为会员申请表和专家聘任书附件, 会员加入本联盟时必须签署并遵守,且与本联盟其它组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联盟理事会经会议决定有权修改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修改后的开源

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在生效之日前 30 天通知全体会员。会员单位有权选择继续留在本联盟

内或书面通知秘书处退出本联盟。在生效日前未书面通知秘书处退出的,视为对修改后的开源

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的认可,新开源GitOps产业联盟组织文件对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秘书处。